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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处24小时办公

1999-11-01 来源:生活时报 是兆新 颜丹华 我有话说

一个周末下午3点多,北京市公安局公共交通分局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处民警接到110报警服务台转来的法籍华人石先生的报失电话。

“我没开发票,只记得出租车司机好像叫张某。”

挂断电话后,科长熊凤翔带领民警李勇进等人立即开始了查找工作。通过5个多小时的连续工作,民警查出全市共有21名叫张某的出租汽车司机。紧接着,民警又通过仔细核对,终于将那位司机张某找到。

自1995年夏天,出租汽车治安管理处实行24小时办公以来,群众要求帮助查找遗失物品的电话接连不断。

据出租处副处长李爽介绍,今年1月至8月,已为乘客找回了177件遗忘物,占报失总数的14.1%。

实行24小时办公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原因,是为了方便那些整天在外跑的出租汽车司机。每天都会有十几名出租汽车司机来补办治安证件或办理其他手续。治安登记不仅是一种手续,而且也是对出租汽车司机及乘客的人身安全的一种保障。1997年以来,在公交分局所属派出所进行登记的出租车均未发生一起恶性案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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